1.贵宾持贵宾卡当天累计消费满100元(同一贵宾卡号),方可累计积分(未满100元恕不累计)。
2.贵宾兑换赠品后,将在电脑资料中扣除相应之分数。
3.非特价商品依售价累计分数。
4.贵宾累计达50分以上可兑换相应等级之赠品,最高兑换赠品之分数为10000点。
5.特价商品(本公司专卖店内有特价牌标示的商品),电脑将依售价折半后再累计分数。
100元(含)~499元每50元累计1分
500元(含)~999元累计20分
1000元(含)~1999元累计30分
2000元(含)~2999元累计40分
3000元(含)~3999元累计50分
4000元(含)~4999元累计60分
5000元(含)以上累计70分